【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4号【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3日【实施日期】2018年11月23日【法律类别】食品【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日期:2018-11-23 00:00:00 阅读:6590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