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有一个漏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没有给海关发现,现在过了五年,因为我们的资料保存的特别全,所以他们稽查的时候发现了,请问他们还可以对我们进行行政处罚吗?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9号发布,第218号修改)第十七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
日期:2017-09-08 09:57:49 阅读:2018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