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过外邮寄手机进境时,购买价折算人民币大概9000块,会因为价值太高被海关扣住吗?谢谢!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
日期:2016-11-18 13:33:17 阅读:224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