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重新计核的相关资料
18条数据
你好,走私案件发现税款计算有问题的话,可以向海关申请重新计算吗?...
日期:2023-10-18 23:27:49   阅读:29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偷逃税款  /  重新计核
...
日期:2019-08-23 07:57:17   阅读:151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重新计核  /  侦查机关  /  同意
问题描述:走私案件已经到法院,现在阅卷发现计核证明书有问题,海关当时提供的资料不全导致计核出较大税款,想问一下,法院有没有可能要求重新计核?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海关出具的《证明书》有异议,或者因核定偷逃税额的事实发生变化,认为需要补充核定或者重新核定的,应由原送核单位向出具《证明书》的海关计核部门重新送交《送核表》......
日期:2019-07-11 08:22:34   阅读:1181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件  /  庭审之后  /  重新计核
问题描述:您好,公司进口货物过程中,被海关认定走私,并被刑事立案,现阅卷后发现有一份海关的计核资料料显示为原产地不明,所以他们适用了一个普通税率计核我们的税款,我们对此表示不同意,并在企业内部找到相关证据,请问可否申请重新计核?中国海关律师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贵司有证据证实因核定偷逃税额的事实发生变化,认为需要补充核定或者重新核定的......
日期:2019-03-07 08:20:26   阅读:108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件  /  涉案企业  /  计核资料  /  原产地  /  异议  /  重新计核
问题描述:您好,我一老乡因涉嫌走私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已开庭,但还未判决,现在发现指控他涉嫌走私的数量有问题,请问案件开庭了还可以申请重新计核吗?谢谢。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海关出具的《核定证明书》有异议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经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日期:2018-08-28 08:48:22   阅读:137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  /  走私辩护  /  开庭  /  重新计核
问题描述:朋友帮人带东西过关的被抓了,海关作了前后两次偷逃税款的计核,但我们发现前后两次计核是由同一个计核人员签字的,请问这样的核定证明书可以作证据使用吗?...
日期:2018-04-24 10:02:38   阅读:1501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水客走私案件的当事人被海关取保中,海关缉私局查到电脑里的电子账后计核了偷逃税款,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同意计核结果,可以重新申请计核吗?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专业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海关出具的计核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计核,相关部门经审查同意后,可以重新计核。延伸阅读:“第十三条 走私......
日期:2018-03-13 11:22:40   阅读:1326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件  /  重新计核
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水客走私案件的当事人被海关取保中,他们查到手机里的电子账后已经计核过偷逃税款,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现在又收到一份计核证明书,内容有变,数量有增,请问一下,这种证明书出了一份后可以再行修改吗?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护专业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的相关规定,办案机关对该证明书有异议,或者因核定偷逃税额的事实发生变......
日期:2018-03-05 10:01:15   阅读:180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件  /  移送  /  检察院  /  重新计核  /  偷逃税款
问:家属涉及走私犯罪,现在案件到检察院了,得知海关的计核结论时,我们认为其中有问题,请问我们可否申请重新计核?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97号令)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可以申请重新计核的主体包括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海关调查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其中并不含家属,但家属可将此要求告知辩护人,由其申请重新计核。......
日期:2017-12-21 10:01:09   阅读:1279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件  /  家属  /  申请  /  重新计核
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被刑事立案,现案件已经到法院了,请问如果要提重新计核的申请,应向哪个部门提交?谢谢。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第97号令)第十三条的规定,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海关出具的《证明书》有异议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经海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由原送核单位依程序重新......
日期:2017-09-14 10:03:43   阅读:1130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
标签: 走私案  /  重新计核  /  申请  /  提交
  • «
  • 1
  • 2
  • »
  • 跳转
    1/2页  共18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