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通知公司近1年有一项出口货物的税号错误,要修改成另一退税率低的税号,请问如果按海关的修改是否会变成骗取出口退税被海关调查立案?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第2号行政解释(试行)的决定》,当事人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税则号列与应当申报的税则号列不符,但满足一定情形(如海关对当事人申报的税则号列曾进行过实质性归类审核等),不构成税则号列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海关不予行政处罚。对于此类案件,海关应在对案......
日期:2017-03-09 11:00:02 阅读:2602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