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阿富汗的相关资料
3条数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的换文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日期:2022-11-02 22:25:00   阅读:979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阿富汗  /  零关税
根据对阿富汗藏红花风险分析结果,经中阿两国主管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阿富汗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农业、灌溉和畜牧部关于阿富汗输华藏红花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近期,双方就落实《议定书》相关技术问题达成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准予符合《进口阿富汗藏红花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富汗藏红花进口。附件: 进口阿富汗藏红花检验检疫要 质检总局2017年7月6......
日期:2017-07-06 00:00:00   阅读:2214次   所属:海关法库
1/1页  共3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