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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凡自上述10个自贸试验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该自贸试验区内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日期:2018-03-08 21:01:00   阅读:1929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和《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明确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日期:2017-05-16 21:08:00   阅读:2331次   所属:海关法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简化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要求,切实提高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效率,现就有关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作出如下规定: 不涉及产品安全性原因首次申报未获备案需再次申报的,申请人......
日期:2010-11-15 11:28:00   阅读:2308次   所属:海关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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