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就办理的涉包税走私罪刑事辩护及咨询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问题予以解答并编成17问,希望对于涉案企业及个人有所助益,同时也起到提醒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作用。本解答与《进口货物“包税走私”风险及应对热点答疑》形成姊妹篇
孙国东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发布于2024-11-27走私犯罪刑事辩护阅读481次
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近期《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的出台,使得我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之法律体系逐步建立与完善起来。
孙国东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发布于2024-10-31外贸进出口管制阅读669次
我国出口管制中的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24年12月31日以公告2024年第67号发布了2025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其中涉及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管理部分,因与新的出口管制制度相关,因而,比起往年有较大变化。本文就结合这些变化对于其中《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事项予以重点解析。
孙国东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
发布于2025-02-03外贸进出口管制阅读189次
韩逸航 /责任律师
发布于2025-01-31走私犯罪刑事辩护阅读10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