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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
    发布时间:2010-07-21 11:06:00  来源:  浏览:1942次

    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在线访谈


     进入“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专题”了解更多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相关内容

    【主持人】,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领导人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ECFA的签署将给两岸经贸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并为大中华经济体的实现迈出重要一步。ECFA主要内容包括贸易与投资、经济合作、早期收获、争端解决等,其中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是ECFA协议的重要内容。它具体是什么内容,何时生效,双方都涉及哪些产品,其降税安排怎样进行,零关税如何实现,及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等等,这些都需要从政策层面上作进一步解读。近期,中国海关律师网也接到多位网友的咨询电话或咨询信息,询问ECFA早期收获实施的各种问题。为此,我们特邀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国东律师举办“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在线访谈,欢迎并谢谢大家参与。1033


    【孙律师】各位网友,大家好。刚才主持人说了,ECFA的签署将给两岸经贸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并为大中华经济体的实现迈出重要一步。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是ECFA协议的重要内容。本次访谈将重点对于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的内容作全面剖析与解读。1035


    【孙律师】所谓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就是两岸在ECFA方面的最早成果,也是最初成果,这个名称也是两岸经济合作迈出实质性第一步的生动体现。1036


    【孙律师】作为ECFA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对它作全面解读前,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图示:


    图1,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涉大陆对台539项产品)


     

    2009年进口税率(X%


    协议税率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1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2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3


    1


    0X5


    0


     

     

    2


    5X15


    5


    0


     

    3


    X15


    10


    5


    0


     

     

    图2,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涉台湾对大陆267项产品)


     

    2009年进口税率(X%


    协议税率


    早期收获计划


    实施第1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2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3


    1


    0X2.5


    0


     

     

    2


    2.5X7.5


    2.5


    0


     

    3


    X7.5


    5


    2.5


    0


    1040


    【孙律师】我们的剖析与解读将由此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双方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范围及数量;二、它的降税安排的具体实施阶段;三、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四、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贸易保障措施;五、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的法律意义。1042


    【孙律师】一、双方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范围及数量。根据ECFA在货物贸易早期收获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2009年大陆自台进口上述产品金额138.3亿美元,占当年大陆自台进口总额的16.1%,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1044


    【孙律师】根据ECFA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2009年台湾自大陆进口上述产品金额28.5亿美元,占当年台湾自大陆进口总额的10.5%。台湾对大陆降税产品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四类。1046


    【孙律师】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降税安排的具体实施阶段与生效问题。


    根据上述图示1,大陆对台湾539项产品的降税是分三个阶段完成,并最终在第三阶段实现零关税,其中进口税率均以2009年进口税率为参照标准。第一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一年),是针对539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小于或等于5%、大于0%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72项,占降税总数的13.35%;第二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二年),是针对539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小于或等于7.5%、大于2.5%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437项,占降税总数的81.07%;第三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三年),是针对539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大于15%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30项,占降税总数的5.5%。第三个阶段实施后,539项产品均全部成为零关税产品。1050


        根据上述图示2台湾对大陆267项产品的降税也是分三个阶段完成,并最终在第三阶段实现零关税,其中进口税率均也是以2009年进口税率为参照标准。第一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一年),是针对267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小于或等于2.5%、大于0%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67项,占降税总数的25.09%;第二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二年),是针对267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小于或等于7.5%、大于2.5%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186项,占降税总数的69.66%;第三阶段(早期收获计划的第三年),是针对267项产品中进口税率大于7.5%的这部分产品,这部分产品有14项,占降税总数的2.5%。第三个阶段实施后,267项产品均全部成为零关税产品。1053


    【孙律师】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降税安排有关的问题是它的生效问题,即从何时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呢?与ECFA中其他内容的生效时间相同,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生效取决于ECFA协议的生效,是一个附条件的生效安排。ECFA第十五条的规定,“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这是ECFA生效的规定。ECFA一旦生效,就有了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为此,ECFA第七条规定,“为加速实现本协议目标,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也就是说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将在ECFA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1100


    【孙律师】对此我们作一个假设:ECFA在今年(2010年)下半年生效。那么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将在ECFA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又根据ECFA附件1的规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如在上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当年的;如在下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次年的),那么,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间为1103


        【孙律师】三、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也即临时原产地原则。根据ECFA附件2“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货物应认定为原产于一方:(一)该货物是依据本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在一方完全获得;(二)该货物完全是在一方或双方,仅由原产材料生产;(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符合第四条产品特定规则。1106


        【孙律师】这里确定的是两个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一是完全获得原则,二是产品特定原产地原则。1108


        【孙律师】ECFA只是确定了认定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的原则,至于根据这一原则,如何具体地去运用以及如何签发原产地证,这将有待于双方两会的再协商确定。1110


        【孙律师】四、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贸易保障措施。ECFA附件3适用于早期收获降税产品的贸易保障措施”确定了双方中任何一方可能采取的贸易保障措施。该附件规定,当进口方因履行早期收获计划,导致从另一方进口特定产品的数量绝对增加或与其产量相比相对增加,且此种情况已对其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进口方可要求与另一方进行磋商,以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1114


    【孙律师】根据上述规定,经调查,如一方决定采取双方保障措施,可将所涉产品适用的关税税率提高至采取双方保障措施时实施的普遍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1117


    【孙律师】五、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的法律意义。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正如ECFA协议的其它制度一样,将对两岸经贸发展产生积极的意义与影响。就其法律意义来说,有几个方面是尤其值得注意的,其一,它确立了两岸经贸协商的法律模式,尽管ECFA协议由两会签署,但是它是赋予法律效力的,双方各自经过法律程序批准后ECFA将得以生效实施;其二,两岸同作为世贸组织成员,这种成员的角色与地位在ECFA中也处处得以体现,比如ECFA协议中关于两岸协商地位的原则(本着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原则)、贸易救济措施制度的设立原则、非临时性进口关税制度、贸易争端解决制度等。其三,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制度,确定了两岸关税互免制度。在这一制度启动下,随着内地与港、澳的CEPA协议多年来的顺利实践,两岸三地贸易、物流的进一步发展,关税的进一步减免、最终中大华经济圈内全面建成自由贸易区、实现自由贸易是可以预料的。1121


    【主持人】感谢孙律师全面的介绍。现在我们进入问答环节。1122


    网友你好。我们是深圳的物流企业,为了能及时把握台湾产品进口机遇,我们想了解大陆对台湾的产品实行零关税,有哪些产品,是从什么时间实施?1123


    【孙律师】大陆对台湾539项产品实施降税,关于ECFA早期收获零关税的清单,请您参阅《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2。在这里要提醒的是,ECFA早期收获计划只是涉及少部分产品,并且这部分产品是以逐步降税来实现的,最终针对这部分产品将降为零关税。1125


        网友您好,孙律师,我们是厦门企业,请问目前大陆对台湾水果实施的零关税,在此次早期收获范围内吗,它与早期收获是什么关系呢?谢谢。1126


    【孙律师】大陆从自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水果实施零关税,是大陆单方面给予台湾农产品的关税优惠措施。目前的实施台湾水果零关税清单,请参阅中国海关律师网编辑整理的海关税则附件72010年台湾果蔬零关税措施商品税率表”。这些水果零关税清单并不包括在此次ECFA早期收获清单中。1128


    网友孙律师您好,请问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早期收获清单中的原产地规定是如何确定的,是对于从台湾进口的都适用降税措施吗?1129

    【孙律师】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二《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规定了以下三项确定货物原产地的规定:第一、该货物是依据该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在一方完全获得;第二、该货物完全是在一方或双方,仅由原产材料生产;第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符合该规则第四条产品特定规则。其中该规则第四条是关于在一方或双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应依据该规则附件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加工工序标准或其他标准确定其原产资格。因此确定原产地是适用早期收获清单降税措施的前提。1133

    【孙律师】关于原产地的确认是有规则的,刚才提到过两项原则,一个是完全获得原则,一个是产品特定规则。这要双方原产地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关于签发原产地证的具体步骤,双方还将进行协商。中国海关律师网将会及时发布并解读。1135

    网友我的一个问题是关于早期收获清单中的普遍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这里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是指哪一种税率?1136


    【孙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因此您所述的非临时性进口关税税率指的就是最惠国税率。1137
       
    网友孙律师您好,请问台湾居民可以以个体的身份在大陆开展商业服务业务吗?1138


    【孙律师】您好,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五《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定义》规定,适用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部门及开放措施的服务提供者,指为另一方提供服务的一方自然人或一方法人。但附件五注释一规定,上述对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仅适用于以商业存在模式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而不适用于跨境交付等服务提供模式。1140

    网友孙律师您好,请问两岸之间享受税收优惠的货物是否必须直接运输呢,比如我们的货物如经过韩国再从大连入境的话,对适用早期收获降税措施有影响吗?1141

    【孙律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附件二《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的临时原产地规则》规定了以下两种运输方式,其一是不经过任何第三方,而在双方之间直接运输,这个是符合直接运输规定的;其二是经过第三方,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视为”直接运输。而在第二种情形下,如申报适用早期收获清单降税措施应的话,则应提交中转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进口方海关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1143


    网友你好,我在《[编号:39872]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6月29日签署)》文章中下载了“附件一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 ”附件,但里面所归类的“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清单”,怎么都是2009年的进口税率,我有点不明白,请指教。谢谢!1145
        【孙律师】你的发现是正确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就是以2009年的税号及税率为基础的。并不是说ECFA生效后要实施2009年的税率。1146

    网友我看到早期收获清单里面,第23160053200染色合成纤维制的其他经编织物,60053200这号我在编码书看到有60053200106005320090这两个号,60053200是否已经包括这两个产品。1147


    【孙律师】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目前,ECFA还没有生效。根据第七条,双方同意对附件一所列产品实施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将于该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实施。也就是说以2009年税则为基础的早期收获清单还需等双方的最终确认,各自要批准,并进行立法来实施。相信到时海关会发布相关的执行公告。1149


    网友我想问的是早期收获的生效问题,它对我们很重要,早知道就要早出措施应对。关于附件一 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之《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的注2《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如在上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当年的;如在下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次年的。那是不是意味着最快也要实施了?1151


    【孙律师】是的。目前ECFA还没有生效。如果它在今天下半年能生效的话,明年11日就可以实施。如果明年上半年才生效的话,就要才能实施了。ECFA表达的生效时间就是这个意思。1152


    网友我觉得中国海关律师网对ECFA反映比较及时,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想获取更多更全关于ECFA早期收获的政策、法规、文件的话,你们能否提供?1153


    【孙律师】对于ECFA(包括早期收获)的政策、法规、文件,我们网站收录得比较完整,发布得也较及时;同时我们正在做收集整理工作,将有关信息编成电子书,并及时更新,电子书可免费下载,方便各位网友跟踪查阅、学习运用。请您留意。1156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又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未在本次访谈获得回复的网友请留意我们工作人员的回访。我们将在回访中进行个别解答。同样,也欢迎没来得及提问的网友在中国海关律师网的网上论坛(http://www.customslawyer.cn/bbs/)或在线QQ800021994留下您的问题。多谢各位关注,再见。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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