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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中美贸易战全过程,弄清这几个关键词防止关税加征误区
    发布时间:2019-06-05 12:58:00  来源:  浏览:7968次


    无论愿不愿打,想不想打,敢不敢打,随着61日中方对美国产品实施提高后加征税率,贸易摩擦也罢,贸易战也好,又进入“不得不打”阶段。

    20183月美方打响第一枪“悍然”宣布对华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加征25%10%的关税以来,中美双方你来我往,打打停停,俨然当年北纬38度线附近局势再现。

    对于加征关税的具体实施,加征商品范围,颇多疑问。例如:几次加征关税是否需要叠加?我国怎么对救命的药品大加关税(所谓美国征税“要钱”,中国征税“要命”)?

    事实如何?海关律师孙国东团队为您理一理中美贸易战全过程以及若干关键词,希望有助于大家避免理解误区。

    一、中美贸易战全程回顾

    简单地说,到目前为止9个回合:

    打,宣布打,宣布停,打,宣布打,打,继续打,老大宣布停,升级打。

    (一)美方打响第一枪 VS 中方宣布对部分美国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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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美方宣布对500亿美元加征25%关税” VS 中方宣布对大豆、汽车、化工品等加征25%关税”。实施时间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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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宣布停战。

    2018519日,中美双方在华盛顿就双边经贸磋商发表联合声明,双方达成共识,不打贸易战,并停止互相加征关税。

    (四)“美方340亿” VS 中方3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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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宣布“美方2000亿”VS中方6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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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美方160亿”VS中方160亿”。至此,第一批500亿美元互相加征关税清单全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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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美方2000亿”VS“中方600亿”,加征税率“美方10%VS“中方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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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中美元首会晤,第二次宣布停战。

    121日,中美元首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会晤,达成共识,同意停止加征新的关税,贸易战(贸易摩擦)暂时停止升级:

    1.我国以税委会公告﹝201810号和税委会公告﹝20191号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涉及211个税目。其余商品加征税率保持不变。

    2.美国仍保持既有加征税率,对2000亿加征部分,不再提高至25%

    (九)双方各自升级加征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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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几个关键词

    (一)中止关税减让

    “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这是美方打响贸易战第一枪后,中方的回应。

    “为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引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税委会〔201813号)。

    与后续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直接对外公告加征关税的形式不同,这次“中止关税减让”,是税委会通知的形式发文给海关总署实施的。根据海关总署的官方解读,此次“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范围的美国商品,凡再次纳入后续税委会加征公告商品范围的,实际征税时,需要叠加两次加征税率。

    (二)500亿、600亿、2000亿

    这是中美相互加征关税的商品美元总额概称。简单而言,除了第一枪开火轮所涉及的商品,后续双方互相加征的是第一批500亿对500亿”,第二批600亿对2000亿”。

    (三)叠加

    截至2019年6月1日,后续双方互相加征的两批商品,没有叠加关系。即加征的税率,以后面公布的加征关税税率为准。

    但是,中方税委会〔201813号文所列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商品,如果后续列入了500亿或600亿清单,根据海关总署官方解读,需要按照税委会〔201813号文加征15%25%的税率后,再按照后续公布适用的加征税率叠加计算。

    (四)大范围药品加征

    列入对美加征清单的面向消费者的“药品”,指《税则》第30章的药品。即在税则归类上,以30开头的税号商品。在加征清单中,一共仅有12项。其它有一些归入第29章等税号的商品,从名称上看属于药品,是指原料药,不包括“按一定剂量或作为零售包装”的消费用药。因此,对于终端普通用户而言的零售包装药品,不存在大范围加征关税的问题。

    所谓“听说药品都加征关税了,药品又要涨价了,我们越来越负担不起进口药了”系误解。

     

    各位看官还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加征清单等材料的,可以与兰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联系电话:0755-25377077,邮箱:info@customslawyer.cn

     

    作者:

    封海滨。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部律师,高级合伙人。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深圳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大湾区律师讲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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