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图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车辆真实价格)
近期,网络中疯传一张关于海南免税进口汽车价格图,其中,奔驰G63免税价格约150万,比国内购买价格低将近200万。看到此图,不少土豪小伙伴不免跃跃欲试。
但是,海南免税购买车辆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2021年1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进口政策予以规定。
为使广大“土豪”详细了解政策内容,兰迪海关部将从进口条件、监管方式等方面为大家讲解。
一、进口条件
(一)主体资格条件
1、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
(二)用途条件
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营运用。
(三)商品条件
清单管理,可参见:《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
二、报关单填报要素
申报地海关 |
“海口海关”下设的隶属海关或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 |
征免性质 |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代码:492) |
监管方式
|
一般贸易(0110) 租赁不满1年(代码:1500) 租赁贸易(代码:1523) |
征减免税方式 |
随征免性质(代码:5) |
消费使用单位 |
企业名称 |
三、通关流程
四、商品管理
航空器、船舶 |
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国内外航线。 |
游艇
|
营运范围为海南省 |
车辆
|
可从事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始发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在内地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120天,其中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到内地“点对点”、“即往即返”的客、货车不受天数限制。 |
五、监管方式
(一)监管年限
船舶(含游艇)、航空器 |
8年 |
车辆 |
6年 |
(二)监管要求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其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转让要求
1、需因企业破产等原因。
2、应在转让前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转让手续。
3、若: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主体的,应在转让前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
(四)贷款抵押
1、对象:境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2、应事先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按规定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五)退运出境或出口
应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法律风险提示
海南“零关税”进口的大G虽然诱人,但并不是谁都能买、随心而用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了本文第四点所述的商品管理规定或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移作他用的,不仅仅要面临按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其中对于违反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1、小提示:并非所有的交通工具都适用“零关税进口政策”,具体清单请参见《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
2、补缴税款计算公式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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