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今天在联邦纪事发了一个最终规则,修订EAR中对柬埔寨的规定,决定对柬埔寨实施更为严苛的出口管制政策,还把柬埔寨拉进了D:5国家组(美国武器禁运国)里。原因如图:
言归正传,我们来看看这次具体修改了啥:
一、将柬埔寨列入受EAR §742.4(b)(7)许可证审查政策管制的国家中
这个不复杂,就是以后向柬埔寨供货就要接受更严的的许可证审查政策了,例如:
1.出口、再出口或转让物项与所述最终用途是否匹配,例如进口航发烤蛋糕,这不合适吧;
2.该物项对最终目的国武器系统能力的重要性;
3.交易中的任何一方是否为EAR定义的“军事最终用户”;
4.交易各方的可信赖度,包括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①有出口、再出口许可证申请被驳回的记录;
②正在从事有或者曾经从事非法采购、转移用途的活动;
③交易各方有安全处理、保管物项的能力;和
④BIS或其他美国政府机构已经并可能对交易各方进行了最终用途检查;
5.交易任何一方参与军事活动,包括涉及开发、生产、维护、维修或操作武器系统及其子系统和装配活动;
6.政府的战略和政策,支持将该物项从民用最终用途转向军事最终用途;和
7.最终目的国出口管制制度的范围和有效性。
许可证申请的审查还将包括评估计划出口的物项对美国国防工业基地的影响,以及拒绝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许可证申请。
这也意味着柬埔寨进了MEU清单,向MEU清单实体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物项的许可证申请为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当最终用途涉及扩散活动的,如生化武器扩散、核不扩散或导弹技术用途,将根据EAR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二、将柬埔寨列入MEU清单和MIEU清单
位置已经安排好了。
至于啥是MEU清单和MIEU清单,请移步去看看我写的这篇,我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向MIEU清单实体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物项的许可证申请为推定拒绝(presumption of denial)。
三、将柬埔寨列入D:5国家组国家
D:5国家组里的国家都是美国军火禁运国,中国(PRC)也在里面。受ITAR管制的物项就不能对柬埔寨提供了,不过这对我们国内企业影响不大,我们自己也在禁运国里,拿不到受ITAR管制的物项,那就不可能给柬埔寨供这种货。
但是列入D:5国家组会对最小比例规则、许可例外和许可证政策的适用产生影响。
在最小比例规则方面:
1.外国制造的军用产品向D:5国家组国家/地区出口,当该军用产品融合了一件或多件被归类在ECCN 0A919.a.1 下的物项时,不适用最小比例规则,即适用0%规则。
2.外国制造的产品向D:5国家组国家/地区出口,当该产品融合了明确列举的美国原产ECCN 9x515或ECCN 600 series物项,或者在ECCN 9x515 .a到ECCN 9x515 .x以及ECCN 600 series中以其它方式描述的物项时,不适用最小比例规则,即适用0%规则。
在许可证方面:
向D:5国家组国家出口ECCN 9x515或ECCN 600 series物项时,许可证申请要根据ITAR的规定的美国武器禁运政策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