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出口活动中,对于随货物进出口的可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从中国进出口时是单独申报代码2600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贸易方式,还是随同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起申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下述《暂时进出境管理办法》),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可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贸易方式办理海关申报,意味着随货物进出口的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可按暂时进出境货物向海关申报,若从境内采购的话,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可按照暂时进出境货物贸易方式申报并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其他担保,在规定时间内复进境时可申请免于缴纳进口税金;若从境外采购的随货重复使用包装材料进口时按进出境货物申报进境并缴纳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若无延期的话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出口后申请退回保证金。
此外,进出境货物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免予交验许可证件。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基本定义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下:
一、暂时进出境的概念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关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因特定目的暂时进出我国关境,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损耗外,应该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600”,简称“暂时进出货物”。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范围
依据《暂时进出境管理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范围包括如下类型的进出口货物: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
(六)货样;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
(十二)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
(十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三、暂时进出境的申报程序及期限要求
暂时进出境包括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ATA账册)和非ATA账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这两种方式都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在申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在申报环节直接向主管地海关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手续。
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国家重点工程、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前款所规定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
四、结语
在进出口活动中,企业进出口管理人员需要熟知暂时进出境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有效使用暂时进出境申报方式,为企业供应链成本节约带来有效收益。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曾服务于欧美化工企业、生物制药企业、通信半导体企业的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工作,国家地区涉及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东南亚及欧美国家
-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2005年获得报关员,2007年获得报检员资格证,此外拥有国际证书ICC Incoterms 2020 certificate(INCO)
-擅长美国出口管制应对、中国海关合规审查包括估价争议解决/HS归类争议解决/贸易准出准入合规审查、供应链管理、关联公司转移定价规划制定、自由贸易协定FTA、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自由贸易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加工贸易管理以及“一带一路”下的东南亚国家地区的国际贸易领域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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