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发布
    国务院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抗癌药品改按3%征税
    发布时间:2018-10-01 07:59:46  来源:  浏览:3830次


    2018930,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201849公告,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税目,其中抗癌药品按货物征税。具体调整如下:

      一、将药品列入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适用15%的税率。其中对按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抗癌药品,按货物税率征税。

      二、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23的税率分别调整为25%50%

      三、上述调整自2018111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见附件。

      image.png

     



    附调整前税率税目:税委会〔20162

    image.png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