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77号公告,公布了将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目录,目录涉及6项双反措施,涉及的产品范围包括太阳能级多晶硅、浆粕、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四氯乙烯、丙酮等。
中国海关律师网提醒:相关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如认为终止该措施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或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可在上述公告发布的双反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具体双反措施的到期时间请参阅上述公告附件“将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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