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公布了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
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关税不予退还。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的其余商品,暂不予排除。具体第一批第二次排除清单,请参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
第一批第二次排除清单,含6个8位税号的商品,包括白油、食品级微晶石蜡、茂金属高密度聚乙烯、粘指剂、线性低密度的乙烯与1-辛烃共聚物、共聚抗冲等级聚丙烯。注意的是,第二次排除清单的这6个8位税号的商品并非指所有的6个8位税号的商品,只有符合清单对于该6个8位税号商品的具体描述的商品才属于排除的范围。
而第一批第一次排除清单,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
下一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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