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2个月,东盟以约3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差距落后欧盟,暂居我第二大贸易伙伴。从一季度数据来看,我国对东盟进出口达到了1.35万亿元,同比增长8.4%,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4%;同期,我国对欧盟进出口1.31万亿元。东盟重新成为我第一大贸易伙伴。
初步分析,我国与东盟进出口增长的主要支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RCEP正式生效助力中国与东盟经贸发展。随着RCEP的正式生效,新的制度红利正进一步密切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海关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与东盟进出口规模占与RCEP贸易伙伴外贸规模的47.2%,占比接近一半。
二是互联互通持续为贸易往来提供了增长动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实现了我国西部与东盟国家的紧密相连,有力保障了双方经贸往来畅通。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发送集装箱货物17万标箱,同比增加了56.5%。中老铁路在中国与东盟之间构建起一条便捷物流通道,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先后开行中老铁路跨境货物列车。一季度,我与东盟铁路运输进出口大幅增长了3.5倍。
三是区域产业链稳定恢复,中间产品贸易超过了6成。据标普全球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东盟国家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7,保持了扩张态势,带动我国与东盟中间产品贸易保持增长。一季度,我国与东盟中间产品进出口8384亿元,占我国与东盟外贸规模的62%。
四是积极扩大自东盟农产品进口。一季度,我国自东盟进口农产品460.2亿元,增长了14.1%,占我国农产品进口总值的13.7%。其中,自东盟进口水产品、干鲜瓜果及坚果分别增长26.2%和17.3%。
中国和东盟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经济互补性强,合作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双边贸易将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本文来源:海关总署网站“海关总署2022年第一季度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3200110438891。15年海关工作经历,律师执业20年。2006年组建海关律师团队。崇尚“绝对专业化”“负责任担当”理念。擅长办理特大、疑难各类走私案件,熟悉有效核减偷逃税款及国家税收损失,带领团队办理多起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走私案件,取得一系列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等成果。在进出口税收、行政处罚等争议解决及进出口合规、海关AEO认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方面也有独到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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