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签署《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内地海关成为澳门海关首个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伙伴。
此次《互认安排》签署是继菲律宾、哥斯达黎加后,今年海关总署签署的第3份AEO互认协议,互认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增加至35个。内地与澳门海关实施AEO互认安排后,双方AEO企业货物可享受较低查验率、优先查验、指定联络员服务、优先通关等4项互认便利措施,帮助AEO企业大大压缩货物通关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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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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