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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市场准入信息:盘点近期获准进口的伊朗农产品
发布时间:2023-03-07 19:07:47  作者:陆怡坤     浏览:1092次

海关总署一周之内先后发布三个关于伊朗农产品获准进口的公告,这是自2022年9月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82号公告以来,伊朗在我国农产品准入方面取得的显著进步。相关农产品准入的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1号(关于进口伊朗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养殖水产品,是指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目前,伊朗输华养殖水产品共有以下几种:

序号

中文品名

拉丁学名

生产方式

生活水域 (海水或淡水)

1

南美白对虾(凡纳滨对虾)

Litopenaeus vannamei

软甲纲

十足目

对虾科

养殖

海水

2

鳗鲡属(欧洲鳗除外)

Anguilla spp. (Anguilla anguilla execpted),

Gymnomuraena sp.,

Echidna sp.,

Gymnothorax sp.

硬骨鱼纲

鳗鲡目

鳗鲡科,海鳝科,海鳗科

养殖

海水

3

金头鲷

Sparus aurata

硬骨鱼纲

鲈形目

鲷科

养殖

淡水

4

虹鳟鱼

Oncorhynchus mykiss

辐鳍鱼纲

鲑形目

鲑科

养殖

淡水

5

尖吻鲈鱼

Lates calcarifer

硬骨鱼纲

鲈形目

尖吻鲈科

养殖

淡水

 

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号(关于进口伊朗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伊朗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用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经适当热处理的食品,包括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等。

在检验检疫审批要求方面,伊朗输华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号(关于进口伊朗鲜食苹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鲜食苹果(以下简称“苹果”),学名Malus domestica,英文名Fresh apple。

目前,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序号

中文品名

学名

1

桃实蝇

Bactrocera zonata

2

地中海实蝇

Ceratitis capitata

3

盾蚧属一种

Chlidaspis asiatica

4

苹果蠹蛾

Cydia pomonella

5

灰圆盾蚧属一种

Diaspidiotus prunorum

6

桃白圆盾蚧

Epidiaspis leperii

7

梨火疫病菌

Erwinia amylovora

8

苹细蛾

Phyllonorycter blancardella

9

苹草缢管蚜

Rhopalosiphum insertum

10

苹果黑星菌

Venturia inaequalis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输华苹果需针对实蝇采取冷处理措施冷处理需在伊方或其授权人员的监管下,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或运输途中冷处理操作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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