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消息,沈阳海关缉私局联合烟草专卖部门侦破一起走私雪茄案,现场查扣涉嫌走私的雪茄7000支,货值逾2000万元人民币。
经查,嫌疑人从国外订购大量进口雪茄,并向海关提供低于真实成交价格的虚假价格通过邮寄渠道以非法手段走私入境销售牟利,该案现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雪茄、卷烟作为货物进口,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下:
税号 |
品名 |
最惠国税率 |
增值税 |
消费税 |
2402.1000 |
烟草制的雪茄烟 |
25% |
13% |
36% |
2402.2000 |
烟草制的卷烟 |
25% |
13% |
甲类:56%+150元/标准箱(0.6元/条,0.003元/支) 乙类:36%+150元/标准箱(0.6元/条,0.003元/支) |
2402.9000 |
其他 |
25% |
13% |
雪茄作为物品进口,则完税价格、行邮税率如下:
税号 |
物品类别 |
范围 |
税率 |
03000000 |
烟 |
包括卷烟、雪茄烟、再造烟草、均化烟草、其他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烟丝、斗烟、水烟、烟末等。 |
50% |
税号 |
品名 |
完税价格(人民币) |
税率 |
03020000 |
雪茄 |
10元/支 |
50% |
03010000 |
卷烟 |
0.5元/支 |
50% |
打击雪茄、卷烟走私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中常见的行为方式有(1)伪报贸易方式,将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烟草伪报为个人行邮物品进境;(2)低报价格,由于个人行邮物品进境对雪茄、卷烟有限值要求,因此为了偷逃税款,低报价格,将超过交易限值、本不应当以行邮物品方式进境的商品低报至交易限值内,从而不正当地享受了行邮物品在税率上的优势;(3)伪报品名,通过邮寄方式伪报品名、浑水摸鱼,将烟草、雪茄伪报为其他物品邮递进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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