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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缉私局侦破特货值逾2000万走私雪茄案件
发布时间:2024-05-23 11:59:00  作者:费云     浏览:279次

根据海关发布消息,沈阳海关缉私局联合烟草专卖部门侦破一起走私雪茄案,现场查扣涉嫌走私的雪茄7000支,货值逾2000万元人民币。

经查,嫌疑人从国外订购大量进口雪茄,并向海关提供低于真实成交价格的虚假价格通过邮寄渠道以非法手段走私入境销售牟利,该案现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

雪茄、卷烟作为货物进口,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下:


税号

品名

最惠国税率

增值税

消费税

2402.1000 

烟草制的雪茄烟

25%

13%

36%

2402.2000

烟草制的

25%

13%

甲类:56%+150/标准箱(0.6/条,0.003/支)

乙类:36%+150/标准箱(0.6/条,0.003/支)

2402.9000

其他

25%

13%



雪茄作为物品进口,则完税价格、行邮税率如下:


税号

物品类别

范围

税率

03000000

包括卷烟、雪茄烟、再造烟草、均化烟草、其他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烟丝、斗烟、水烟、烟末等。

50%

税号

品名

完税价格(人民币)

税率

03020000

雪茄

10/

50%

03010000

卷烟

0.5/

50%


打击雪茄、卷烟走私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中常见的行为方式有(1)伪报贸易方式,将本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烟草伪报为个人行邮物品进境;(2)低报价格,由于个人行邮物品进境对雪茄、卷烟有限值要求,因此为了偷逃税款,低报价格,将超过交易限值、本不应当以行邮物品方式进境的商品低报至交易限值内,从而不正当地享受了行邮物品在税率上的优势;(3)伪报品名,通过邮寄方式伪报品名、浑水摸鱼,将烟草、雪茄伪报为其他物品邮递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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