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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马来穿山甲鳞片被海关查获
    发布时间:2024-05-24 17:36:23  作者:陈洁怡  浏览:160次

    据“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近日,海口海关所属海口美兰机场海关在监管入境航班时,现场关员截查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境的旅客。经查验,查获其随身夹带及行李携带疑似穿山甲鳞片76.9克。关员随即对同行人员开展重点查验,查获同种鳞片28克。经鉴定,该批鳞片属马来穿山甲。

    马来穿山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在我国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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