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灯具”的邮件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内有两件人物雕像,雕像整体材质呈乳白色,表面光洁、纹路自然,疑似象牙制品。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2件雕刻件为哺乳纲长鼻目象科非洲象象牙制品,净重1144克。
海关律师提示,根据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23年第1号(关于发布《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文版),非洲象属于附录I或附录II所列保护动物,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携带、邮寄进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