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关员对1票申报为“钴湿法冶炼中间品”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货物呈黑色粉末状,且包装污迹较多,经取样送检进行固废属性鉴别,确认上述货物含有镍、钴、锰、锂等多种元素,来源于废锂离子电池处理所得物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洋垃圾,重24.6吨。
根据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我国禁」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退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