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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制申报错误,事后主动向提供资料修改报关单,海关给予行政处罚,这样合理吗?
    提问时间:2019-12-16 16:04:31  提问用户:150****0508  浏览:2144次

    用户提问:

    出口货物时申报的报关单币制由11万日元申报为11万美元,事后及时向海关提供了实际的付汇水单与收款发票,海关给予8000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随后又改为缴双倍罚金,请问这合理吗

    海关律师回答:

    不合理。不符合守法便利的导向。建议评估利弊后,通过适当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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