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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权使用费申报
    提问时间:2020-11-12 11:28:04  提问用户:184***014@QQ.COM  浏览:1086次

    用户提问:

    你好。存在特许权使用费的进口货物,在进口时有提交东盟FORM E 产地证明,享受了0关税优惠,请问,货物进口后对特许权使用费单独申报时,是否可以享受0关税优惠?谢谢

    海关律师回答:

    兰迪海关部律师观点如下,供参考:

    从特许权费计入完税价格的法律背景来说,作为与进口货物相关而纳入完税价格的特许权费,应当适用与相关货物对应的税率。只要补充申报时,该货物仍属于协定税率货物范围。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8号( 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中,关于适用申报时税率的规定,用以确定适用何时税率,而不是确定适用何种类型税率(普通税率、优惠税率、协定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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