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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1704.90  商品名称:糖食(糖果)
    发布时间:2011-09-22 16:37:40  浏览:141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704.90 糖食(糖果)     含有糖、葡萄糖、乳酸和香料,据制造商说添加了微量的可可粉,但分析未检出。
        另见34、35、36和37号。
        尽管考虑该产品的生产工艺的资料中提及由于技术的原因,产品中添加了微量的可可粉(0.015%~0.075%),但归类决定是在海关化验室未检出可可粉的检测结果的基础上作出的。委员会决定,不能认为该产品含可可粉而归入税目18.06。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038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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