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106.90 | 配制品 | 由70%乳脂,15%精制氢化的椰子油及15%精制糖构成。用于饼干、巧克力及糖果的制作。 另见77、79、80、81、82、83、84、85和86号。 |
该产品含有椰子油,不能归入税目04.04,而且由于该产品与涂抹在面包和烤面包片上的一般的黄油不同,是用于食品工业中的特殊的黄油,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税目21.06。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078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