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919.10 | 自粘的扁条 | 由泡沫塑料与一层单色合成纺织纤维毡呢复合而成(105厘米×27毫米×1.8毫米),毡呢仅起增强作用。这些扁条被切成斜角,具有锥形末端并在纺织物面上有胶膜(1厘米宽),上面覆有一层保护纸。它们用于包缠网球拍把手,但也适用于改进工具把、自行车把手等的握持性。 又见233号。 |
委员会同意第五十六章章注三(三)的解释不限于预存片,因为通常难于确定是否一种塑料片是预存在的,第三十九章总注释关于塑料和织物的复合制品没有提到“预存在”和“非预存”之间的区别。考虑上述原因,委员会决定,该产品应归入子目3919.10,因为它是一种泡沫塑料制的扁条,与毡呢或无纺织物(增强材料)合制,自粘自有锥形末端。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220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