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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44章  商品名称:用油漆、着色剂或清漆处理的木
    发布时间:2011-09-26 14:10:09  浏览:150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4章 用油漆、着色剂或清漆处理的木       协调制度委员会认为,油漆、着色剂或清漆处理应视为不影响原木或简单处理木归类的加工。所有原木或经油漆、着色剂或清漆简单处理的木,仍应作为仅经防腐剂处理而归入相应基本材料的税目。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237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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