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4418.60 | 钻孔木板 | 木材用于房屋的结构框架,厚3.81厘米(11/2英寸),宽8.25厘米(31/4英寸),长243.83厘米至365.76厘米(8至12英尺),边缘粗糙,端部未经加工。木材上钻有直径2.54厘米(1英寸)的钻孔,孔距间隔40.64厘米(16英寸),可使电线、缆线或管道通过。 | 委员会指出,税目44.07的范围限定于经过该税目条文及四十四章总注释所述及的加工,以及需经历的诸如端切、刨光、浸渍、干燥等一般性加工的多用途标准尺寸的木材。 由于孔距精确的定位使得电线、缆线可以穿过墙壁,故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已成为税目44.18的某项木工制品。因经过这种加工,根据44.07税目注释排他条款(六),该产品不应归入税目44.07而应归入子目4418.9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246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