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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18.61  商品名称:食品派分设备:冷饮机
    发布时间:2011-09-27 08:36:59  浏览:1530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61 食品派分设备:冷饮机     该设备尺寸为522毫米×823毫米×830毫米,重为70公斤,配有三个混合部件和一内置冷却部件,可将水(或果汁)和糖通过搅拌混合并同时制冷来生产冷饮。其为放置在柜台上而设计,并且使用50赫兹220伏电源,主要用于商店、餐厅、工厂、学校、公司等。     由于制冷部件与带有蒸发器、冷凝器和压缩机的设备结合在一起,且冷凝器是由热交换器构成的,委员会认定所讨论的装置是由冷藏或冷冻设备构成的,属于子目84.18商品范围,同时也符合相关注释的描述。
        但由于该装置不是一种“家具”(furniture),委员会决定,按“冷凝器为热交换器的压缩式设备”将该设备归入子目8418.6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336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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