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29.51 | 自推进装卸机 | 前端装填,配有四轮驱动和制动杆,安装在一整体底盘上,一驾驶和控制室、一个由液压起重操作的双提升臂。上述部件构成了设备本身结构的整体,并由一后置发动机驱动。装卸机进口时有两种状态,带铲斗和不带铲斗。铲斗通过装卸机的向前运动进行装填,并能进行提升、运送、卸货。该设备可以安装其他类型的可互换工具,如破碎头、地螺钻、翻路头等。 | 根据八十四章章注七,同意按主要使用用途将所讨论的设备按前铲装卸机归入子目8429.51。带有液压臂而没配铲斗的设备也应按不完整的装载机归入税目84.29。 根据归类总规则二(一)。 |
W2005-345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