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1988-200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1.49(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发布时间:2011-09-27 09:04:09  浏览:173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1.49(分别归类)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与原子吸收光谱仪一同申报。
        (见第489号)
        (完整品的详细描述见归类意见9027.30/2)
        又见408、488和489号。
        会议指出,由于分析装置是一个独立仪器,且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不是为了执行作为税目90.27仪器的基本功能,故十六类类注四和九十章章注三不适用。
        因此,根据十六类类注一(十二)和八十四章章注(五),委员会决定,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和分析装置分别归类,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应归入税目84.71(子目8471.49)。
    W2005-358 2005年12月23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