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471.49(分别归类) |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 | 与原子吸收光谱仪一同申报。 (见第489号) (完整品的详细描述见归类意见9027.30/2) 又见408、488和489号。 |
会议指出,由于分析装置是一个独立仪器,且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连接不是为了执行作为税目90.27仪器的基本功能,故十六类类注四和九十章章注三不适用。 因此,根据十六类类注一(十二)和八十四章章注(五),委员会决定,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和分析装置分别归类,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应归入税目84.71(子目8471.49)。 |
W2005-358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