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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12.30  商品名称:机动车上用的电子装置
    发布时间:2011-09-27 09:32:08  浏览:142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2.30 机动车上用的电子装置     用于警告司机附近有速度探测装置(雷达枪或激光枪)启动。当探测到速度探测装置发出的微波时,该装置发出视觉和声音信号。该套装置报验时由雷达/激光探测器、挡风板、电源线、保险丝及零件、印刷材料及操作手册构成。     由于该设备不属于税目85.26和85.27的范围,且用品作为一种机动车上的设备,在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税目85.12(子目8512.3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在子目的层级上则基于该商品的基本特征归类。
        为体现这一决定,税目85.12的注释已经修改。
    W2005-387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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