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02.10 | 10座或12座机动车 | 装有汽缸容量为2299cc或2874cc的压燃发动机,有带窗侧面板,四个门,一个带窗的上提后门,两个前排座椅供三人乘坐并装有安全带。前排座椅后有一个供三人乘坐的长座椅也装有安全带,在车后部区域的侧面板上装有两个长93厘米的可折叠长椅,该区域即可载人也可载货。每个折叠椅可坐三人,座椅上包覆的织物及装饰与前两排座椅相同,并装配有三个安全带。该机动车设计供乘10人或12人(包括驾驶员)。 | 该问题是确定此类机动车是否为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0人或更多人设计的。根据文件提供的资料,委员会同意,这种车辆是为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0或12人设计的。 但根据照片来看,很难说车辆后部的座位可以为三个人提供舒适的空间。但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中,没有“舒适”的标准,所以归入子目8702.1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440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