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9006.10 | 影像定位器 | 工作原理是,用可见红色激光束及光栅影像处理平台将数字数据转换到四种(蓝绿、深红、黄及黑色)感光胶片或其他感光媒体上(包括聚酯印版)成为潜像。该装置中,激光束在感光片表面(筒基定位器)上逐点逐线水平移动。激光器根据外部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提供的“光栅”数据开启及关闭,由此获得的影像可以是文字、图片、图画等,用于胶版印刷制版。最大影像格式为754毫米×635毫米,分辨率范围从1,200dpi至3,600dpi。 | HS委员会决定,该影像定位器的功能是在光线的作用下在光敏材料(照相软片)上记录可视图像,因此,应归入税目90.06。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471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