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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302.10  商品名称:香料制品
    发布时间:2011-09-29 10:00:46  浏览:1629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302.10

    香料制品

        由香料物质(约2%)、柑橘浓缩物(46%)、柠檬酸(酸化剂,19%)、抗环血酸(抗氧剂,1%)、其他食品添加剂(刺槐豆胶(稳定剂)、苯甲酸钠(防腐剂)及胡萝卜素(色素),小于1%)和水组成,用于无酒精饮料制造业。该制品含有最终产品(比如:橘香味的软饮料)所需的所有香料物质。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十三章注释二和33.02品目条文的第二部分)及六

    W2008-022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2号(NG0090E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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