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2001-2007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07.30  商品名称:镍隔充电电池
    发布时间:2011-09-29 11:29:43  浏览:169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07.30

    镍隔充电电池

        用于某些品牌的手机,由如下部件装配成的电池组:
        1.三个镍电池;
        2.连接电池的导电条;
        3.连接电池组到手机电路的印刷电路板;
        4.由控制电池充电的电阻及电容构成的电路板;
        5.用于装电池组的电子部件的塑料外包装,并专门设计成为手机外壳的一部分。
        该电池组仅是手机的电源,无其他功能。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08-070

    2008年7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1号(NG0084E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