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704.0010;3801.1000;2713.12 |
冶金焦、人造石墨、石油焦 |
1.冶金焦 |
“冶金焦”是由煤在温度达1400K时炭化生成的高强度大孔炭材料经烘干、粉碎、分级后得到。商品含碳量大于85%,为200目黑色粉末。根据干馏温度、煤种和用途的不同,焦炭可分为几种,冶金焦是其中的一种。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27.04的解释,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冶金焦”应归入税则号列2704.0010。 |
Z2006-0095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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