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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71.6090  商品名称:触屏显示器
    发布时间:2011-09-26 11:01:15  浏览:169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1.6090

    触屏显示器

    该商品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触屏显示、主板、通讯接口和电源板。功能:1.显示工艺流程及工艺参数、显示报警和故障信息;2.监控工艺设备和运行状态,通过触屏来操作工艺设备的运行及设置工艺参数;3.与可编程控器通讯来完成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传输等功能。
    其具体操作流程为:触屏显示器—PLC—电器控制盘—机器设备。

    综上所述,该商品为DCS系统的输入输出设备,应按《税则》列名归入税则号列8471.6090。

    Z2006-0638

    2006年11月22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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