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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83.9000  商品名称:连杆瓦、曲轴瓦
    发布时间:2011-09-26 14:40:55  浏览:206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83.9000

    连杆瓦、曲轴瓦

        连杆瓦用于曲轴和连杆颈之间,避免曲轴连杆的连接部位磨损;曲轴瓦用于曲轴,防止曲轴在连杆上串动。

        商品为发电机组用轴瓦,位于水轮机和发电机组之间动力传动轴上,起到缓解发电机轴运动中产生的压力的摩擦作用。
        《辞海》对轴瓦的定义为:“滑动轴承零件之一,瓦状,与轴颈直接接触。”
        轴瓦为滑动轴承的零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83.9000。

    Z2006-0715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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