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第85章  商品名称:发电机零件(转子、定子等)
    发布时间:2011-09-26 14:44:16  浏览:209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85章

    发电机零件(转子、定子等)

        同时进口的发电机零件有转子、定子、风扇、整流模块等,进口后用于组装发电机(卡特彼牌SR4型),进口的转子、定子还要经过嵌线,浸漆,转轴安装,动平衡测试等多道工序,最后还须安装控制箱、机座、环型整流器、永磁励磁单位后才能构成整机。

        根据《税则注释》中品目85.01的注释“发电机一般均主要由定子与转子组成”,上述进口商品已具有整机的基本特征应按发电机整机的税号归类,对于与转子、定子不成套的剩余零件可作为发电机的零件按照零件归类原则进行归类。

    Z2006-0718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