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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17.7030  商品名称:VK660手机用前壳总组件;显示模块
    发布时间:2011-09-26 15:32:26  浏览:1846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7.7030

    VK660手机用前壳总组件;显示模块

        1.VK660手机用前壳总组件包括:显示模块、摄像头、前壳、翻盖上壳、按键(数字按键、开关按键……)、扬声器、FPC软连接器,以上零件组成前壳总组件,均不可分割。用途:VK660手机用前壳总组件通过主板输出电信号,经过FPC软连接器传送到显示模块及扬声器上,让显示模块显示出图像数据,扬声器发出声音,摄像头将光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电信号经FPC送到主板上的摄像解码芯片,经解码后的信号再由FPC送到LCD上显示出图像。
        2.“显示模块”为彩屏手机用,包括LCD模块和摄像头,两者通过连接件连接,不可分割。

        

        VK660手机用前壳总组件包括显示模块、摄像头、前壳、翻盖上壳、按键等,结构上不可分割。由于缺少主机主板,不能完成手机收、发等通信功能,不具备整机特征,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原则,应将其按手机零件进行归类。“显示模块”由LCD模块和摄像头构成,两者不可分割,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二关于零件的归类原则,应将其按手机零件进行归类。
        上述两项商品属手机专用零件,符合《税则》税目85.17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手机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517.7030。

    Z2006-0764

    2006年11月22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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