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711.9000 |
电动滑板车 |
该电动滑板车由车架、转向部分、动力部分、传动部分、制动部分组成,尺寸为920毫米×220毫米×1100毫米,车速20-25公里/小时,载重80千克,充满电行程可达12-18公里,用于户外休闲娱乐及运动。电动滑板车无座椅,需站立使用。电源开关打开后按下起动手把,直流电机通电转动带动车轮转动前进。电池耗尽时可当普通无动力滑板车使用。 |
所报商品属于两轮机动车,并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11项下的踏板摩托车具有“车轮较小,车辆的前后两部分由一块踏板连接起来”的结构特点的描述,因此该电动滑板车应归入税则号列8711.9000。 |
Z2006-1005 |
2006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