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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711.9000  商品名称:电动滑板车
    发布时间:2011-09-27 16:25:50  浏览:173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711.9000

    电动滑板车

        该电动滑板车由车架、转向部分、动力部分、传动部分、制动部分组成,尺寸为920毫米×220毫米×1100毫米,车速20-25公里/小时,载重80千克,充满电行程可达12-18公里,用于户外休闲娱乐及运动。电动滑板车无座椅,需站立使用。电源开关打开后按下起动手把,直流电机通电转动带动车轮转动前进。电池耗尽时可当普通无动力滑板车使用。

        所报商品属于两轮机动车,并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7.11项下的踏板摩托车具有“车轮较小,车辆的前后两部分由一块踏板连接起来”的结构特点的描述,因此该电动滑板车应归入税则号列8711.9000。

    Z2006-1005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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