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9001.9000  商品名称:屏幕透镜
    发布时间:2011-09-27 16:34:22  浏览:147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01.9000

    屏幕透镜

        该商品为四周有黑框,中间无色透明的矩形塑料板,规格有48″、43″两种,用于背投电视的屏幕上。该商品可用于商场内的屏幕墙、电子广告牌等场合。它是屏幕的最外层,在成型前向材料中加入了防静电剂,在成型、切割后,该板被放入盛满防反射液的槽中浸泡,然后取出烘干,使其表面形成一层防反射膜,最后在其背面用丝印刷的方法印上黑色边框。该商品在加工过程中未经表面抛光及边缘打磨等工序。

        该商品为屏幕透镜,用于背投电视的屏幕上,是屏幕的最外层,起到使表面光线均匀、柔和光线、防静电、降低表面光线反射的作用。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90.01包括“未作固定装配的非玻璃制光学元件,不论是否经过光学加工”。该屏幕透镜为塑料制,虽未经表面抛光及边缘打磨等工序,但根据以上解释,仍可归入税则号列9001.9000。

    Z2006-1018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