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9011.8000  商品名称:数字显微镜
    发布时间:2011-09-27 16:53:13  浏览:1874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11.8000

    数字显微镜

        该数字显微镜由主控制器、显示器、镜头和镜头架构成。主控制器是一台微型计算机,CPU中有固化的专用软件。镜头由光学放大镜头和CCD摄像头构成,镜头光学放大倍数为1200倍,再通过电子放大可最终放大3000倍。其工作原理是,镜头采集图像并通过CCD转换成电信号传输给主控制器,主控制器可对图像进行处理,并在显示器上显示。

        该商品由手持式光学显微镜镜头、摄像头以及一台微机(专用)构成。其工作原理为:镜头对样品图像进行光学放大(倍数可达1200倍),摄像头将放大后的图像取出并传输至微机,通过显示器将图像显示出来,最后利用微机对图像进行后续的数据处理。
        该套商品的主要功能为显微放大,符合功能机组的定义,应一并归入税则号列9011.8000。

    Z2006-1028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