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9405.4090  商品名称:LED灯
    发布时间:2011-09-27 17:56:43  浏览:249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5.4090

    LED灯

    LED灯分LED灯泡(LED BULB)以及线状灯泡(LED CUBE LIHGTS,LED方型灯)两种,由多个发光二极管构成,内置平滑多级调节分压器,外置一个ABS防腐蚀外罩。LED方型灯还带有透明聚碳酸酯透镜以及偏正片(作用:能够使灯光极性化并可调整光的方向)。由于LED灯不会对现场的感光材料的照相性能产生影响,因此,该商品进口后装配在暗室中做照明用。单个灯泡使用20/16伏直流电压,由现场220伏普通电源通过变压器进行转换(该变压器安装于生产线上)。

    该商品装有调节分压器、防腐蚀罩等器件,已经超出了《税则》税目85.41所述“发光二极管”的商品范畴,其属于照明装置。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照明装置,归入税则号列9405.4090。

    Z2006-1108

    2006年11月22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17号废止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