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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1704.9000  商品名称:果冻
    发布时间:2011-09-28 09:24:39  浏览:185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704.9000

    果冻

        “果冻”的主要原料:水、砂糖、果糖、椰果、蒟蒻粉、海藻抽出物、柠檬酸、香料等。其生产工艺为按比例将上述原料搅拌、加热、溶化后充填于塑料容器中并封膜密封,而后经高温杀菌、冷却凝固、包装。该产品采用小杯状塑料容器盛装,口部为塑料封膜,数个或数十个果冻装于一个塑料袋中作为一个包装。该产品为糖食类食品,供直接食用。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20.07的条文注释,该品目的所包括的果冻是指用糖和水果汁(压榨生果或烹煮水果而得)煮沸后冷凝而成,呈冻装,透明,无果肉碎块。从该产品的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来看,不符合该条文注释,不属于品目20.07的范围。
        该产品作为糖食供直接食用,不同于餐用果冻(例如用于早餐时涂面包)。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果冻”应归入税则号列1704.9000。

    Z2006-1172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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