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3813.0010  商品名称:灭火器的装配药
    发布时间:2011-09-28 10:08:39  浏览:1786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13.0010

    灭火器的装配药

        该商品是由丁基二甘醇30%、全氟烷基甜菜碱27%及水等组成的棕褐色液体,53千克/桶。该产品按一定比例(例如以6∶94)与水混合可直接用于灭火,也可与烃类辅助表面活性配在一起增加灭火效果。其灭火性能好、无毒、腐蚀性低,属于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用途灭火器的装配药。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13.0010。

    Z2006-1232

    2007年12月5日

    “商品名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