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3824.9090  商品名称:离子水活化剂
    发布时间:2011-09-28 10:16:03  浏览:188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0

    离子水活化剂

        “离子水活化剂”是一种含硫3.5%、铜0.0079%、铁1.424%、锰0.0164%、五氧化二磷0.0046%、氧化钾0.00042%、锌0.035%的无色透明液体。生产流程为:硫铁矿—焙烧—氧化硫—三氧化硫+水—加入各种微量无机元素—“离子水活化剂”。该产品用于废水处理等环保产业,可促使废水中的有机物分解。

        该产品是一种用于废水处理的混合物。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离子水活化剂”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Z2006-1239

    2007年12月5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